半島網3月31日訊 近日,半島網(0532-80889233)連續刊發新聞《63歲老人術后9天死亡,被當感冒治循環吃退燒藥止疼藥 臨沂戰友醫院告知家屬:可尸檢也可起訴》、《63歲老人術后9天死亡續:死者病歷遭泄露、手術醫生未備案涉嫌非法行醫、臨沂戰友醫院負責人仍拒出面》,針對患者家屬反映的問題及記者現場調查核實情況,3月31日中午,臨沂市蘭山區衛健局給出回應。
病人病例監控已封存 家屬可執手續調取
蘭山區衛健局回應,3月23日,患者家屬張女士等人到蘭山區衛健局申請死亡鑒定,初步定于3月27號進行尸檢。相關工作人員解釋,基于患方更想保留患者身體完整度的前提下處理糾紛,蘭山區衛健局經與臨沂市醫學會溝通,3月24號告知患方如果不經過尸檢,死因明確的前提下可以出具醫療事故鑒定報告書,相反可能有無法判定的結果。
“法醫27號來臨沂,23號跟患方溝通,在27號之前盡可能與院方調解,如果能調解一致就不進行尸檢,如果溝通不下來再決定是尸檢還是不經尸檢直接事故鑒定。”工作人員稱,因雙方賠償金額未協商達成一致,3月26日,衛健局聯系戰友醫院要求其準備好醫院資質、相關醫務人員資質等材料進行醫療事故鑒定。
針對張女士提出的醫院拒絕提供監控錄像的問題,蘭山區衛健局解釋,目前病人病例及監控已在戰友醫院進行封存,患方如需查看,可由具有調查權的司法部門,如法院,檢察院,公安,或衛生監督執法大隊帶著手續調取。
蘭山區衛健局回應溝通中獲取信息不存在涉法涉訴問題
在調解期間,病人家屬張女士曾提出臨沂市人民醫院在未和家屬溝通的情況下,擅自將其母親的檢驗報告泄露給臨沂戰友醫院。臨沂市人民醫院回應,會對此全力調查,但因家屬未能提供有效證據,調查難度較大。對此,蘭山區衛健局表示,根據《山東省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醫師在執業活動中,泄露患者隱私,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家屬提出蘭山區衛健局在調解期間,未做到公開公正,臨沂戰友醫院院長劉茂文通過不法手段獲取病人信息的情況。蘭山區衛健局稱在醫患雙方溝通過程中獲取到相關信息,不存在涉法涉訴問題。
家屬質疑手術醫生未備案 衛健局回應醫院可自行備案
為張女士母親手術的手術者是日照人民醫院醫生李建偉,前期記者采訪調查過程中,記者通過“健康山東”公眾號、臨沂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等渠道查詢,均未查詢到李建偉在臨沂戰友醫院的備案情況。日照市人民醫院醫務科雖能查詢到該醫生外出手術是否在醫院進行了備案,但拒絕提供查詢結果。家屬由此質疑該醫生未進行多點執業備案等,屬于非法行醫。
對此,蘭山區衛健局解釋,申請院外專家會診,由醫院經治科室向患者說明會診費用等情況,征得患者(或其家屬)同意并簽宇后,填寫《會珍邀請函》,由科主任簽字后,報醫院醫務科審批備案,由醫務科與有關醫院聯系會診,不需要在衛健局備案。
醫院涉嫌違法廣告牌已撤掉 衛健局稱會介入調查
3月27日在記者現場到臨沂戰友醫院采訪過程中,發現大廳內懸掛有多張廣告牌,涉嫌發布非法醫療廣告。對此,3月30日新聞報道后,3月31日家屬張女士聯系記者,稱當天上午她們家屬一行再次來到戰友醫院,所有的廣告牌已經全部撤掉,同時現場還有工作人員在更新醫院的“執業公示牌”。院方工作人員現場解釋,是因為職稱考試,需要“更新”一下。
而在前期記者向蘭山區衛健局提出,醫院是否涉嫌發布違法醫療廣告的行為,蘭山區衛健局回應,依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醫療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發布醫療廣告,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核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停業整頓、吊銷有關診療科目,直至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發布醫療廣告的,按非法行醫處罰。
臨沂戰友醫院是否違反相關規定,蘭山區衛健局會介入調查。3月30日,記者已將3月27日現場拍攝的戰友醫院醫療廣告的照片通過臨沂12345APP進行提交,并告知臨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3月31日下午,記者接到臨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回復,目前已將問題轉至蘭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介入調查。
針對此事,半島網將繼續關注。